2019年广州市科技小巨人入库认定条件-比目镜平台

发布:2019-12-24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于2019年12月24日9:00起开放,2020年1月7日17:00关闭申报。申报项目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申报企业应于2020年1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受理点(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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