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商承诺买房入户,无法落户构成违约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开发商一般不会在合同里明确保证买房入户,买房和入户是两件不同的事。如果开发商工作人员真的做出此种承诺,则一定要保留证据,录音或者录像,最好是要求写进合同,否则没有证据的话法院很难支持。
判决书节选:
签订合同后,黄某仅按约支付了首期房款246427元,后四期购房款项至今未予支付。黄某认为国某公司未按承诺为其办妥购房入户,故拒绝支付余下房款。对此,法院认为,国某公司在《承诺书》中仅约定在黄某提交的入户资料齐全、真实的情况下,国某公司将在2011年12月31日前开具《从化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鉴定情况证明表》,国某公司也已为其提供了该证明表。再者,退一步讲,即便国某公司有此义务,但双方的合同目的体现为国某公司获得房屋买卖价款,黄某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办理入户义务并非合同主要义务,与黄某支付房款义务不构成对待给付,因此黄某以国某公司未办理入户义务为由而拒付购房款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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