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盟商私自在外采购货物违约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如加盟合同约定不能在外采购货物,则私自在外采购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以降低。、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贡某公司主张邱某私购物料的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物料的采购均需邱某向贡某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确认,贡某公司认为通过系统发现邱某没有采购物料,邱某应是私自采购物料,且于2016年3月1日向邱某发出《整改通知》,主张邱某私购物料,而从双方提交的证据可确认邱某合同期内均在经营,邱某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在合同期内经营所需物料有否向贡某公司采购的合理数量及支付单据,故一审法院对贡某公司主张邱某在经营过程中私购物料的陈述予以采信,邱某违反合同第八条约定未经贡某公司同意私购物料,违反合同约定,故应按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给贡某公司。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特擅长连锁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撤销、解除、无效类纠纷。担任多家特许经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维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办案经验丰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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