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专业婚姻案件律师 同居购房如何分割咨询

发布:2019-08-12  
  • 类 别:
  • 区 域:
    天河区 - 石牌地区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 联 系:
    13416103590 张静律师
广州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李某与尉某某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广州市天河区某房屋,该房屋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显示为共同共有的状态,产权登记时间为2004年。由于首付款部分是由尉某某支付,所以在房产分割时尉某某主张涉案房屋产权由其占70%份额,李某占30%份额,并由尉某某折价购买李某名下的产权份额。李某认为首付款是二人同居期间共同支付,应属一人一半,由此提起反诉,要求尉某某立即配合将涉案房产过户至其名下。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而涉案房产登记时间为2004年,即双方在《物权法》实施前即已取得涉案房产的所有权。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以及《民通意见》来确定双方对于涉案房产共有的类型。在无证据显示双方约定为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又基于涉案房产《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载明涉案房产由李某、尉某某共同共有的事实,应认定涉案房产原为双方共同共有,析产应由双方各占50%的份额。二审后,双方经协商后均同意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房产产权归属。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谢谢!
广州天河区专业婚姻案件律师 同居购房如何分割咨询_0
同类信息推荐
发布者信息
联  系  人:张静律师(商家)
注册日期:2012年02月06日
用户认证:
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也包括在内)为平台注册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任何权利(如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的主张者,可提供权属证明后,经本平台审核后做出处理。
关于老客 | 服务条款 | 常见问题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2005-2025 laoke.com 京ICP备06019010号 京ICP证05048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214号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