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诉他人还款找律师 利息计算咨询

发布: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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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云区 - 白云机场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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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16103590 张静律师
广州借z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吗?利息怎么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除非明确约定不能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z款天数计算。
《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借z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z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z款人提前偿还借z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z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说:
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z款人提前返还借z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z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8条同时规定:“借z款人提前偿还借z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z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z款期间计算利息。这样也符合权利义务对等与公平原则。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z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z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z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z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z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z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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