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盟合同纠纷中,商标未注册构成欺诈吗?
一、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商标未注册构成欺诈吗?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律师解答:特许人以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对外进行特许经营活动的,其拥有的商标应为注册商标。如果特许人故意隐瞒被特许人以未经注册的商标作为商业特许经营资源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构成欺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被特许人有权撤销合同;但被特许人知道合同所涉商标为未注册合同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撤销权消灭。
二、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特许人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但已取得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合同有效。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分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特许人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超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不必然导致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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